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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手续解读
作者:财政经济学院  资料来源: 点击数: 时间:2019/02/18

就业报到证

(一)什么是就业报到证

《就业报到证》是由国家教育部印制,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调配部门签发,毕业生到工作单位报到、回原籍、到政府人事部门结转关系、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时必须持有的,具有法律效用的书面依据,原称《高校毕业生派遣证》,现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就业报到证》由正副两联组成,正联为蓝色(研究生为粉红色),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发放给学生个人,副联为白色(名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连同毕业生档案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寄至《就业报到证》开具的用人单位、代理人事关系的人才交流中心或省市地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就业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门印制或签发的相关证明无效。

《就业报到证》必须妥善保管,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毕业生如不慎遗失报到证,须及时向原毕业院校报告遗失过程,由学校报请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核准后予以办理新证。毕业生在离校时,除升学(专升本、考研)的毕业生没有报到证,原则上均有一张报到证,档案留校的学生暂不派发报到证。提醒正常就业、人事代理、回原籍的同学毕业离校时要领取报到证。

现在人才市场中,一些个体企业、外资企业表示不需要毕业生的报到证,但是,只要是对学生负责的用人单位,都应该很重视报到证;对于作为中国普通高校毕业的应届生来说,在现有体制下,报到证的作用必将影响你毕业之后的生活。

(二)就业报到证的作用

1.报到证是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派遣毕业生的凭证;  

  2.报到证是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重要文字证明,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凭证,凭报到证报到以后,方可开始计算工龄;  

  3.报到证是任何一个合法的人才中心、档案管理机构接收毕业生档案的证明;  

  4.报到证是用人单位给毕业生落户、接管档案的重要凭证和依据;  

5.报到证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6.报到证是档案内存档的证明,可凭报到证办理人事档案存放和户口迁移手续。

7.报到证是毕业生的干部身份证明。如果没有报到证,毕业生将会失去干部身份,而且人才中心无法接收毕业生的档案。

(三)就业报到证的相关问与答

1.《就业报到证》的派遣原则(即《就业报到证》开到什么单位)是什么?

    《就业报到证》的派遣原则是:

  落实到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就业的毕业生直接派往接收单位。

  落实到市、州所属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派到单位所属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其备注栏内注明接收单位名称。

  落实到省外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原则上按接收单位所在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并准确确定《就业报到证》的受理单位。

  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生源地为本省的毕业生,本人要求回生源市、州择业的,可派回生源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教育局。

  生源地为外省的毕业生,毕业时落实了就业单位且要求回生源地择业的,将其派回生源所在省或市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如果两年择业期满毕业生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也将办理《就业报到证》,将毕业生派回其生源所在地自主择业。

2.办理《就业报到证》要提交什么材料?有什么要求?

(1)可以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办理,如用人单位无人事权,不能接收档案,还须到其上级主管部门签章(签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用人单位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则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处签章);

  (2)可以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另外还须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签订《就业协议书》,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签好后的《就业协议书》要一并带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3)未落实就业单位且本人申请回生源地自主择业的毕业生应提供书面申请。

3.凭《就业协议书》办理《就业报到证》的程序是什么?  

(1)毕业生在《就业协议书》上填写基本情况;

(2)毕业生所在的系部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

(3)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

  (4)用人单位签字、盖章,毕业生签字,填写双约定的其他条款;

  (5)毕业生将《就业协议书》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并登记备案;

(6)毕业生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申请修改个人信息电子数据库,之后持《毕业证》(原件)、《就业协议书》到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报到证》。

4.《就业报到证》上报到时间有限制吗?

《就业报到证》的报到的期限为一个月(从报到证签发之日算起)。毕业生因不及时领取后不按时间到单位报到后果由毕业生本人负责。

5.毕业生不慎将《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时需办理哪些手续?

毕业生遗失《就业报到证》需重新补办的,一般需要个人申请,申请表从开封大学就业信息网下载专区下载,填写基本信息并将申请书交学校审核,然后携带学校出具补办证明、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河南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6.毕业生该怎样办理改派手续?

要有下列材料方可提请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本人的申请报告、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原用人单位的意见、新用人单位的接收函、毕业证原件、原《就业报到证》。

注意:已落实单位的,报到证印有单位名称,下联(白联)装入档案保存,上联(蓝联)报到时交到单位。毕业离校前未落实单位回原籍的,报到证印有打回原籍毕业生调配部门的名称,上联交到原籍毕业生调配部门或自己保存,下联封入档案,两年择业期内如落实单位可持原报到证进行改派,按毕业生正常就业渠道就业。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一)就业协议书相关说明

1.《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有什么作用?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作为学校列入派遣计划依据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学校发给毕业生填写,学校和用人单位盖章,毕业生本人保存一份作为办理报到、接转人事档案和户口关系的依据。

2.教育部bob体育平台官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意见上后,均须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制定,省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印制,各高校集体购买,按编号分发给每位毕业生,每人只有一套《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每套一式三份。  

  (3)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复印、复制、翻印《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书时,如果《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破损等情况而不能使用时,可持原件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申请更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不得挪用、转借、涂改,否则视为无效。  

  (4)毕业生在协议书上签署个人意见之后,用人单位或学校两方之中只要有一方在协议书上签字,毕业生即不得单方面终止协议的签订工作。毕业生违约时,必须办理完毕与原签约单位的解约手续,然后将原协议书交还就业指导中心,并提交申请,换取新的协议书。  

  (5)毕业生如果不慎将协议书遗失,学校原则上不再补发,到毕业派遣时,毕业生回生源地参加二次分配。若因特殊情况需要补发时,毕业生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申请表格请到开封大学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由所在院部副书记签字并加盖院部行政章,经就业指导中心调查并研究之后酌情处理。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时,就业指导中心方予受理:  

  A、经核查,协议书确实属于遗失者;  

  B、就业指导中心收到毕业生的申请书两个星期以上。  

(二)签约基本注意事项

1.单位主体资格是否合格。协议双方的资格是否合格是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前提(这里主要是指用人单位的资格)。用人单位,不管是机关、事业单位还是企业(不包括私营企业),必须要有进人的权力。如果其本身不具备进人的权力,则必须经其具有进人权力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因此,毕业生签约前,一定要先审查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  

2.审查用人单位及上级主管机关签署的具体意见。用人单位及上级主管机关签署的意见应具体、准确,应和协议书的内容相一致。

3.协议的形式要合法。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经协商一致,签约时要注意完整地履行手续。首先,毕业生要签名并写清签字时间;其次,用人单位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时间,不能用个人签字代替单位公章;第三,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后需将协议书交给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履行相关手续,以便及时制定就业计划和顺利派遣。

4.写清补充协议内容。由于现在使用的格式协议书内容简单,毕业生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就原协议书中未能体现的具体权利和义务用补充协议形式表达出来。按照《劳动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就业协议书协议内容至少应具备以下条款才能具有法律效力:服务期;工作岗位;工资报酬;福利待遇;协议变更和终止条款;违约责任。必须指出,补充协议书和主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写明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协议当事人因过错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它是保证协议履行的有效手段。鉴于实践中毕业生及用人单位违约率有所增加的状况,协议书中违约条款就显得更为重要。因此,在协议内容中,应详细表述当事人双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后应负的责任,同时还应写明当事人违约后通过何种方式、途径来承担责任。这样,才能更有利于当事人双方履行协议,也有利于以后违约纠纷的解决。

6.正确区分协议期、试用期和见习期这三个时期,这直接关系到毕业生的权益维护。

协议期:是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开始,一直持续到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或者双方终止协议为止。在协议期内,双方已经确定了工作意向,但未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

试用期:主要针对劳动合同,新《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同时,新《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见习期:是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不是劳动合同制度下的概念,而是人事制度下的做法,主要适用于国有用人单位招收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合同中约定了见习期的,不再另行约定试用期,毕业生见习期为6个月至12个月,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注: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有1个月至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等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试用期和见习期只取其中之一。

7.就业协议书期限。就业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8.填表须知。填写用人单位名称时,务必注意,它与单位的有效印章上的名称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学生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9.违约金。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除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可以约定劳动者违约金之外,其余任何名义的违约金都属违法。相关法律规定详见新《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五条。

10.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于“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及时向法庭举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对于违约现象,协议中写明为“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一方解除协议不当或违反本协议条款规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毕业生要明白,不能把违约当儿戏,一旦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并会影响自己的诚信记录。用人单位对手持多份协议、“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学生是相当忌讳的。

11.毕业生协议书通常备注事宜。录用条件:双证(毕业证和学位证)、职业资格证和身体健康状况、薪资待遇等。

12.劳动合同内容: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三)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都是具有法律意义的法律文件,两者紧密相联,分别签订于毕业生就业过程的不同阶段。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都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还是有区别的,主要表现在:

1.法律依据不同:就业协议的依据是1983年3月2日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和1997年国家教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而劳动合同则依据于2013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前者属于部门规章,后者属于国家基本法律,部门规章的法律效力低于国家劳动基本法律。

2.签订内容不同:就业协议书主要是毕业生和单位的工作约定。劳动合同是学生和单位的从事具体工作和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约定,内容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3.签订时间不同:一般来说就业协议书签订在先,劳动合同签订在后(一般是学生到单位报到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书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

4.签订目的不同:就业协议书是对毕业生就业基本情况的认定,是确定学生工作意向、用人单位愿意接收、学校编制就业计划和负责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5.签订主体不同:就业协议书经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学校鉴证后列入就业方案;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鉴证方。

6.时效性不同:就业协议的效力始于签订之日,终于学生到工作岗位报到之时。就业协议的作用仅限于对学生就业过程的约定,一旦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就业协议的使命也就完成了。就业协议不能替代劳动合同,不是确定劳动关系的凭证。

毕业生就业时必须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就业协议书同时失效。

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联系在于:就业协议书主要是毕业生和单位的工作约定。但可以在备注中就服务期、试用期、基本收入、福利、违约金等涉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就业协议书有关服务期、试用期、基本收入、福利、违约金等,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可以作为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依据,但这些条款必须要列入劳动合同,在双方都认可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才可以继续生效。

(四)常见法律问题(包括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过了期还有效吗?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的,视为延续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当事人就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劳动者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一般情况下违约金是多少?新《劳动合同法》规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3.收取押金是否合法?新《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4.未获得相应报酬是否可以提出解约?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毕业生要违约,怎么办?

(1)违约责任及毕业生违约的后果。《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违约方应向权利受损方支付协议条款所规定的违约金,从实际情况来看,就业违约多为毕业生违约。毕业生违约,除本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外,往往还会造成其他不良的后果,主要表现在:  

  A、用人单位花人力、物力财力,参加人才交流会等,做了大量工作,录用人员的后期工作已考虑、安排,一旦违约,一切工作付之东流,全得另起炉灶,造成工作被动。  

  B、用人单位往往将毕业生违约当成是学校管理不严,影响学校和用人单位长期合作关系,由于对学校怀疑,以后可能不会再到学校挑选毕业生。现在买方市场竞争激烈,没有需求,也就没有毕业生的就业。随着高校扩招,毕业生将成培增加,学校作为签字方之一不会为极个别人的利益影响到明年乃至今后就业工作的整体利益和声誉。  

  C、对其他毕业生有影响。一个单位,你不去,别人可以去,用人单位不录用你,完全可录用别人,录用你,就不能录用其他毕业生,日后违约,当初想去的毕业生也不一定能补缺,造成信息浪费。高校大学生应是讲诚信、讲法制的践行者,  因此学校再次强调毕业生在签约过程中要做到慎重选择,认真履约。

(2)对违约毕业生的处理规定。"违约"特指"三方签约",学校强调毕业生要讲诚信、讲法治、认真履约。但毕业生一旦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在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交纳违约金开具解约证明后才可重新签约。毕业生违约时,必须办理完毕与原签约单位的解约手续(有原签约单位的书面退函),然后将原协议书上交还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补办新的协议书。  


人事代理

(一)什么是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是毕业生择业过程中,由用人单位或毕业生本人委托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对其人事关系实行社会化管理的一种人事管理方式。人事代理可以高效、公正、负责地为各类毕业生解决在择业、就业中遇到的人事方面的有关问题,并提出以档案管理为基础的社会化人事管理与服务。

(二)哪些毕业生需要办人事代理

凡通过双向选择,已同外资企业、股份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私营企业、民办科技、教育、医疗机构以及各种中介机构等无人事接收权的非国有单位和实行聘用制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三)人事代理的服务项目和益处

1.实现落户和档案转递。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以后,妥善解决了户口及档案托管问题,可以放心大胆地到省内外一切单位工作,不再为户口和档案问题烦恼,彻底实现了对毕业生使用和人事关系管理的分离。

2.保障自身各项权益。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后,可以享受到与国有单位工作人员相同的人事待遇,一旦毕业生正式进入国有单位,其转正定级、每年干部身份的保留、工龄的计算、档案工资调整、职称资格评定等对其资历认定、提高待遇和核定工资很有好处,不会出现断档情况。

3.方便改签和人事调动手续。在择业期内,委托代理机构为改签的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和档案提取手续;超过择业期涉及工作调动的,委托代理机构凭毕业生所持正式手续,为其办理户口迁移和档案提取手续。

4.出具相关证明。涉及考研升学、结婚生育、参加养老保险、党组织关系的毕业生,依据有关规定,委托代理机构可为其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相关人事证明等,并协助其办理相关手续。

(四)人事代理办理程序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择业期内,未正式进入国有单位和进入非国有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可持已派发的就业报到证及相关手续,到政府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事宜。

(五)人事代理重要问题解答

1.人事代理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后,转正定级如何办理?委托人事代理的应届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后,按国家规定可持存档凭证向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办理转正定级。转正定级虽然对在非国有单位工作意义不大,但是转正定级后意味着干部身份的正式确定,如果变动工作调入国有单位,转正定级将作为享受有关待遇的主要依据。

2.人事代理毕业生可以初定职称吗?可以。国家规定,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即可在转正定级之后,申请办理初定专业技术职务手续(个别职称系列除外)。人事代理毕业生可于见习期满的当年10月,向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办理相应职称(职务)初定手续。如果毕业生在择业期内不办理人事代理,将影响其有关资历的认定、待遇的提高和就业的机会。

3.人事代理毕业生可以调整档案工资吗?根据国家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工资时,凡是在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人事档案并保留干部身份的人员,本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升级条件,可按照国家规定的调资政策核定其增值额,计入本人档案。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招录人员核定工资,是以档案工资为依据。

4.人事档案毕业生党组织关系怎么办?人事代理毕业生中的中共党员,其组织关系可以转到其所在工作单位或社区,也可以随人事档案到人才交流中心并编入所属党支部参加党员活动。毕业生在校期间入党后未转正的,可在转正期满前1个月向其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

5.人事代理毕业生的工龄如何计算?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到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后,从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工龄。工龄使毕业生正式进入国有单位享受工资晋升、职务升迁、退休、保险等待遇的依据之一。

6.人事代理毕业生怎样参加社会保险?接收单位统一参保的,可通过单位办理新增投保手续;接收单位未办社会保险或暂无接收单位的,本人可持身份证、人事代理相关手续到人才交流中心,由其代为办理开户和代收代缴手续,按社会保险机构核定的标准缴费。

7.人事代理毕业生可以考研吗?可以。在研究生招生报名阶段,人才交流中心可以为其出具考研证明;录取阶段,凭招生学校调档函可在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录取的政审,凭录取通知书人才交流中心可办理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手续。另外,通过人才配送途径实现就业的毕业生,也可以通过以上程序办理人事代理,实现其人事关系与工作关系的有效分离,真正方便毕业生在不同区域求知。

 

 

 

 

 

 

 

 

 

 


六、档案的重要性

(一)专家提醒:档案跟户口一样重要

由于个人档案不影响找工作,毕业生“空档”现象普遍,专家提醒:档案跟户口一样重要。  

尤其是对准备考入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而言,档案则更为重要。

(二)疑惑:不少毕业生不知个人档案去向

小海则更加无奈,由于单位购买养老保险须提交个人档案等材料,毕业后就没见过那个牛皮纸袋的小海虽然从母校的网站上得知自己的个人档案已被寄回老家。可他连续致电老家的市人才市场、市人才服务中心、区人才服务中心等5个部门,却始终没查到自己的个人档案在何处。

(三)调查:“空档”现象来源于自己不重视

事实上,毕业后对个人档案不管不问的现象较为普遍。目前毕业生档案的去向主要有5种:派遣至用人单位;因升学直接转至考入高校;托管在省、市人才市场;直接转回生源地人才服务中心;还有一种就是毕业时未办理任何手续,对档案弃之不理。

值得关注的是,一些毕业生尽管将个人档案进行了托管,但长期没来办理转出手续,少则五六年,最长的甚至超过10年,久而久之便成了“空档”。记者在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省人才市场、市人才市场等档案托管机构了解到,类似“空档”的现象长期存在,给他们管理档案造成一定影响。

(四)作用:没有个人档案就不能报考公务员

认为个人档案不重要,是个认识误区,个人档案不可漠视,在一定程度上,个人档案比户口还要重要。一个人的人生重要经历,都记载在这个档案里,在很多方面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记者了解到,如果没有个人档案,毕业生将无法报考公务员。甚至有的因此无法升职,不能评职称,还有的不能办理出国签证……人事部门建议,对于找到接收单位的毕业生,档案可直接转到单位或单位主管部门,如果单位不能接收档案,毕业生可将档案存入当地人才市场,由其代管。

(六)档案内容:档案袋里装了什么?

档案袋里主要包括高中阶段和大学阶段的经历,具体包括个人简历、工作履历表、学籍档案(包括学历档案)、单位证明、政治面貌材料(例如党员材料)、荣誉称号证明等等。

(七)延伸阅读:就业后如何管理档案?

目前对个人档案的管理主要有单位管理和社会管理两类:有档案管理权限的企事业单位可直接接收、管理档案;无档案管理权限的企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公有制和非公有制(个体、私营、外资)在内的中小企业,可以由各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政府批准的人才服务机构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等方面的服务。

注:档案不经毕业生本人转递,个人档案不允许个人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