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接开封市科技局通知,根据《开封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汴科文〔2017〕195号)和市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拟对2016-2017年开封市科技攻关计划达到预定实施期限的项目(工业领域)进行集中验收和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未获财政经费支持项目结项安排
1.结项范围。截至2017年12月底达到预定实施期限列入2016年、2017年开封市科技发展计划未获财政经费支持的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工业领域)(项目结项清单见附件1)。
2.结项材料。开封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工业领域)结项材料包括:《开封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工业领域)实施情况总结报告》及相关附件佐证材料(编制要求见附件2、3)。
二、结项材料要求
1.结项项目严格按照项目结项要求进行撰写及整理。并将结项材料A4纸打印书籍装订一式四份(含电子文档),于2018年3月19日前报至科研处。
2.项目达到预定实施期限不能验收和结项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主管单位及市科技局说明情况,需要延期的按申报程序提出延期申请。擅自更改《项目申请书》相关内容(包括研究目标、研究内容、负责人等)的,不予验收和结项。
附件: 附件12016-2017年列入开封市科技发展计划未获财政经费支持的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工业领域)结项清单.doc
科研处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