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开封大学大学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开大校发〔2016〕92号)的文件精神,为提高大学生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激发大学生崇尚科学、锐意创新的热情,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现开展开封大学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创新基金重点资助学术思想新颖、目的意义明确、立论根据充足、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合理、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具备的项目。具体资助范围为:
1.小发明、小创作、小设计等创新项目;
2.技术开发、产品研发、成果转化等应用开发项目;
3.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社会调研项目;
4.其他有价值的创新创业项目。
(二)创新基金主要资助本校在校全日制学生,基本条件是:
1.思想积极进步,品行端正,有强烈的责任感和进取心;
2.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创新、协作的精神,成绩优良,学有余力;
3.所在单位具备完成项目的基本条件。
(三)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项目小组,但个人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四)创新基金项目的指导教师应由具有讲师及以上职务的老师担任。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按照拟形成成果分为学术论文、调查报告、技术开发和科技发明制作(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四大类。
(二)申请者填写《开封大学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简称《申报书》)(附件1),提交所在学院(部)。
(三)学院(部)按《开封大学大学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申请项目进行初评筛选,对拟推荐的项目提出具体的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科研处。
三、材料提交
(一)申请者需提交《开封大学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
(二)院部审核后提交《2018年度开封大学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院部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
(三)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交电子版,提交截止日期:2018年10月30日。
附件:1.开封大学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doc
2.2018年度开封大学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院部汇总表.xls
科研处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