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开封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开封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开封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暂行)》《开封大学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和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办法(暂行)》等管理办法,对bob体育平台官网应结项验收的项目和平台进行集中开展结项验收工作。
一、参与验收结项的项目(平台)范围
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应办理结项而尚未结项的2016、2017年度bob体育平台官网博士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2016、2017年度立项建设的校级平台;以及科技合同期满的横向项目。其他经学校批准的项目、平台可提出提前验收申请,并参与验收。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依据
(一)《开封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16校发49号)、《开封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4校发50号)、《开封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暂行)》(2016校发50号)、《开封大学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和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办法(暂行)》(2016校发51号)。
(二)经学校批准的《开封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科技合同、《开封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申请书》、《开封大学科技平台建设申请书》。
三、结项材料
(一)科研基金项目结项材料:
按要求填写《开封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结项报告》(附件2);并附以下材料:
1.开封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
2.项目研究报告;
3.代表性成果复印件;
4.学院出具初定项目结论。
(二)校级平台验收
1.开封大学校级科研平台验收申请书(附件3);
2.开封大学校级科研平台建设验收总结报告(附件4);
3.代表性成果复印件;
4.学院出具初定项目结论。
(三)横向项目结项材料
1.委托单位同意结题意见书(附件5);
2.开封大学横向科研项目校内验收结题申请表(附件6);
3.结题报告;
4.代表性成果复印件;
5.学院出具初定项目结论。
四、结项验收要求
1.完成项目(平台)申请书各项工作;
2.项目实施期间未发生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项目产出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3.项目(平台)产出成果必须标注来源;如发表论文为英文期刊,应提供发表论文的中文翻译。
4.项目(平台)产出成果必须围绕研究主题;
5.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结项:
(1)未按要求提交结项材料或提供的结项材料不真实、不完整的;
(2)对原《项目申请书》的相关内容进行擅自变更(包括研究目标、研究内容、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的;
(3)研究报告重复率大于等于30%;(查重报告由项目负责人出具);
(4)研究报告、发表期刊质量过差、达不到结项标准的;
(5)在结项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结项材料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取消其项目结项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结项验收流程
项目结项验收实行校院两级审核。
(一)项目(平台)负责人提交材料
12月20日前项目(平台)负责人提交结项验收所需各种材料各两份至专业院部。结项成果原件由专业院部负责审核。
如确未完成项目,需提交延期申请(附件7),可延期一次,时长半年。延长期满结项时按最新的科研管理文件标准执行验收。若再次逾期则学校不再受理结项。
未办理延期申请且不结项者,学校不再受理结项申请。
(二)专业院部初审
12月28日前,项目(平台)主管的专业院部组织开展自评自审,给出初定项目结论(校级基金项目验收结论为结项或不结项;平台验收结论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横向项目验收结论为结项、不结项),出具学院评价结论和项目(平台)结项材料一同提交科研规划处。
(三)学校综合评估
科研规划处对材料进行审核整理,组织专家召开评估工作会议进行审核。最终结果上报学校通过并公示。
(四)不予通过项目(平台)整改
不予通过者,项目组须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于半年内重新提交结项申请,按最新的科研管理文件标准执行再次验收。
请相关项目负责人、主管院部按照要求按时将结项材料提交至科研规划处524办公室(同时提交电子版至曹明oa)。
窗体底端
科研规划处
2019年11月25日
附加1参与验收结项项目名单.docx
附件2开封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结项报告.doc
附件3开封大学校级科研平台验收申请书.docx
附件4开封大学校级科研平台建设验收总结报告.docx
附件5委托单位同意结题意见书.docx
附件6开封大学横向科研项目校内验收结题申请表.docx
附件7开封大学科研项目(平台)延期申请.docx